一、报到证改签(“报到签转”窗口办理)
温馨提示:改签最长时间为两年(自毕业时间起顺延24个月)。对于办理改签手续的毕业生,其工龄自改签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1、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:
凭原报到证和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办理。
2、原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:
(1)需改派至新单位的毕业生
凭原报到证、原单位的解约函和有效的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办理。
(2)需改派回原籍的毕业生
凭原报到证、原单位的解约函办理。
二、择业代理派出(“报到签转”窗口办理)
党员组织关系已挂靠在我中心的毕业生,需凭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在“流动党员窗口”办理完转出手续后方可终止择业代理。
择业代理期满一年且需按历届毕业生身份办理人事调出手续(计算工龄)的毕业生,请出具接收单位或原籍人才中心的有效录用函或商调函,并告知本中心工作人员所需办理的要求。
1、已落实就业单位的
凭择业代理协议书、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办理。
2、需派遣回原籍的
凭择业代理协议书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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